为更加快捷方便的为全校师生进行公费医疗审核报销,2025年1月起,学期期间公费医疗报销事项如下:
在职教工和学生报销:
时间:学期期间,每天工作日下午13:30—17:00
地点:东区下沉广场师生服务大厅(综合)6号窗口
(当年毕业生报销提交资料截止时间详见具体通知)
离退休人员报销:
时间:学期期间,每月6日上午8:30—11:00、下午14:00—16:00(如遇节假日,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)
地点:离退休处1层会议室
报销形式:现场提交
注意事项
1、凡持医疗电子发票进行公费医疗报销的人员,请自行在报销前将所有电子发票下载打印。如电子发票中未显示全,还须打印带医保标识的收费明细。
2、住院期间不能发生门诊费用,如出现门诊费用全部自费,公费医疗不予报销。
3、我校合同医院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(简称“北医三院”),北医三院除花园路主院区外,还包括北方院区、机场院区、中央党校院区和第二门诊部,不包括海淀医院。
4、因八大类专科疾病住院13家专科医院的转诊与报销,详见学校公众号通知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8cVM0BxFLLrbvbyx4CRs9g
5、如为外伤就医,需附外伤情况说明。
6、学生在寒暑假期间的就医报销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审核。
公费医疗报销单据
【门诊、急诊单据】
(1)校医院转诊证明(或合同医院的转诊证明);急诊就医无需转诊;
(2)收费票据;
(3)药品处方或底方;
(4)门诊、急诊病历等。
【住院单据】
(1)住院收费票据;
(2)诊断证明书;
(3)费用明细清单等。
(4)在职教工因生育住院,需附带水印的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。
(5)因急诊病情住院,需附住院病案首页。